山东产业大脑能力中心

关于征集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成员单位的通知

申报类别: 其他 发布时间:2024-06-20
政策分类: 创新环境政策 公文种类: 通知类

关于征集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23〕12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进一步加速资源要素集聚,推进供需精准对接,在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山东数字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单位、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金融机构等,共同组建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简介见附件1),现面向全国征集联盟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产业大脑”建设运营单位山东省首批省级“产业大脑”建设试点揭榜单位、联合单位或运营单位,以及计划申报 2024 年度省级“产业大脑”建设的揭榜单位、联合单位或运营单位。

(二)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围绕特定行业提供数字集采、数字营销、供应链金融、物流云仓、协同制造等平台化服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司;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案例和商业模式。

(三)数字化服务商

围绕数字平台建设、数据治理、行业知识组件、算法模型、数据创新应用等“产业大脑”建设运营相关领域,提供“产业大脑”整体解决方案、“小轻快准”数字产品(方案)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产品(方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在相关行业已经广泛应用并取得较好成效。

(四)金融机构

聚焦产业集群企业融资需求,提供应收账款及预付款质押融资担保、数据链信贷、产业集群贷等相关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建立以供应链融资为驱动、以数据链为支撑、以数据价值评估为核心的新型授信模式。

(五)其他机构

围绕“产业大脑”建设运营,提供行业研究、产业调查、行业数据、产业规划、人才培养等智库咨询及相关服务的单位,包括高校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服务型数商、咨询机构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请单位(“产业大脑”建设运营单位除外)应提供支撑“产业大脑”建设运营的相关服务能力以及具体适用场景,并提供 3 个以上典型应用案例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单位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并遵守本联盟章程。

(四)申请单位应支持联盟工作并履行成员义务,积极参加联盟内各项活动。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填写《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于 2024 年6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含盖章版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复印件等)发送至联系邮箱,同时登录山东产业大脑能力中心网站(industrysd.cn/ProManager),按操作指南提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二)资料审查。由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秘书处(山东数字产业发展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三)名单公布。审核通过的成员名单通过网站(industrysd.cn/industry)进行发布。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韩潇潇 15552887605(微信同号);邹阳 13396372052(微信同号)、18953198935

技术支持:刘红海 13964157720

联系邮箱:contact-union@sdtcca.com


附件2: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成员申请表.docx

附件1:山东产业大脑推进联盟管理平台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