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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金融办关于印发《日照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申报类别: 其他 发布时间:2024-04-12
政策分类: 其他政策 公文种类: 通知类

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金融办关于印发《日照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农财字〔2018〕30号


岚山区农林局、财政局、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等有关部署,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在岚山区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可复制、易推广、贴近农民需求的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发展模式。为做好我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市农业局、财政局、金融办研究制定了《日照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岚山区制定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于12月26日前报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金融办

2018年12月17日


日照市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茶产业作为我市最具优势的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已成为促进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省农业农村厅今年决定在我市开展1万亩的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为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决定在岚山区巨峰镇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创新试点。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日发〔2018〕22号),以降低茶叶种植风险、扶持茶产业发展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茶叶种植风险保障机制,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为农户增收致富提供保障。

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择。

二、试点任务安排

(一)试点内容。结合中央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通过设定低温气象指数,合理测算保险金额、保费、费率,降低低温冻害对茶农收入的损失,保障茶农利益。

(二)试点地区和面积。试点在岚山区巨峰镇,面积为绿色防控茶园4.4万亩。

(三)试点期限。2019年。

(四)保费、保险金额和费率。保费100元/亩,保险金额3000元/亩/份,费率3.33%。

(五)保费补贴比例。试点地区农户自行承担20%,市区财政承担保费的80%(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六)承保机构。试点工作采取共保体的方式,主承保险公司及其它参与保险公司从具备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质、有稳定健全的乡镇服务网络、有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的保险公司中择优选择。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岚山区要切实把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工作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实施。农业部门负责协调各承保机构共同做好试点工作,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和质量,协助保险经营机构组建定损理赔小组等;财政部门负责试点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金融部门负责试点保险工作承保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广泛宣传动员

岚山区有关部门要与承保机构紧密配合,早发动、早部署,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广播、明白纸、培训班等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让相关农户充分了解政策,最大程度地参与试点。

(三)加强监督管理

农业、财政、金融部门要做好督导、检查和监管,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市农业局、财政局、金融办将对保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实地走访重点茶叶种植村和种植大户,了解保险落实、服务等有关情况,并对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进行可行性评价和业务风险专项评估,强化风险防控,及时纠正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四)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

岚山区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研究处理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市农业局,市里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