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198号建议的答复
王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可降解产品在生活领域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质量监管等工作。
一、加强生产许可
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有关规定,对一次性餐饮具等塑料制品实行告知承诺发证。结合重点产品监管要求,加强证后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材料、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产品检验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我省现有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获证企业171家。
二、开展监督检查
聚焦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产品,开展省级专项检查,对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各市县局结合年度计划,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22年,全省共监督检查生产企业82家、销售企业172家,发现问题企业58家,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依法查处。
三、依法监督抽查
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加大一次性塑料制品质量监管力度,连续多年将相关产品列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一次性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相关产品64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4批次(主要是塑料购物袋厚度不达标)。发现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后,按照“快检快处”要求,依托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报告、网上传输、委托送达”,第一时间依法开展结果处理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快可降解塑料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再生塑料标准体系,指导塑料再生和资源循环利用。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法规的立法调研,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严格生产许可,持续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推广可降解塑料生活领域应用,多方面推动可降解塑料产业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