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数据资源调查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的通知》(国数综资源(2024)5号)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全国数据资源情况调查,拟调研各重点企业数据资源生产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
2.重点大数据企业,包括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企业、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重点数厂和重点数商企业、大数据50强企业等;
3.重点数据应用企业,包括省级DCMM贯标试点数据拥有方企业等;
4.其他拥有海量数据的企业,如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商、人工智能技术企业等。
二、调查内容和填报方式
1.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企业登录全国数据资源管理平台(https://wenjuan.data-smp.cn),填报相关调查表。调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调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
2.调查内容参考《关于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的通知》(国数综资源(2024)5号)文件附件(见附件),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商填报《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商数据资源调査表》(文件附件4),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企业填报《平台和数据技术企业数据资源调查表》(文件附件5),数据应用企业填报《地方重点应用企业数据资源调查表》(文件附件7)。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企业填报动员工作。请省数据信创协会、省大数据协会做好服务支撑工作。
2.联系人:杨洪于,0531-51782640
荣垂金,15589965350
刘 婷,18953126467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