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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申报类别: 其他 发布时间:2024-04-10
政策分类: 其他政策 公文种类: 通知类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枣政发〔202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枣庄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枣庄市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承办单位:市供销社)

3.枣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方案

(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美丽枣庄建设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枣庄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承办单位:市林业和绿化局)